
引言部分:
近日,一起涉及员工出差期间在酒店KTV唱歌后猝死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该员工所属公司与当地人社局之间就是否认定该事件为工伤展开了一连串的法律争议,双方已经进行了四次官司。
事件回顾:
王某是湖南某通信公司维护部的一名员工。2017年6月,他和同事肖某被公司派往怀化出差。期间,王某在酒店的KTV唱歌后返回房间休息时突然猝死。然而,当地人社局未予以认定该事件为工伤。
法律争议与官司:
公司对人社局的不予认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并随后诉至法院。经过多次审理,法院撤销了人社局的不予认定决定,并要求人社局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然而,人社局在重新作出决定后依旧不予认定该事件为工伤,引发了双方的法律纠纷。经过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的结果。
法院判决与理由:
法院认为,王某在酒店KTV唱歌属于工作时间的延续,其在回房间休息期间的死亡应被认定为工伤。法院指出,人社局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唱歌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的情况,应予认定为工伤。
结尾段:
该案件的审理结果引发了对于员工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界定的关注。此次判决对于类似情况下的工伤认定提供了一定的借鉴意义。然而,这也提醒了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应更加慎重,并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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